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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关于开展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30 阅读:
以下内容转载自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于2026年4月30日起开展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取得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维护。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的产品应当委托同一家企业维护。
二、产品范围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
(一)骨科脊柱类相关耗材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骨科脊柱类固定板、螺钉、融合器、棒、螺塞、横连接、垫片、穿刺针、套筒、骨钻、扩张套件、导丝、骨水泥搅拌器、骨水泥注射器、弯角开腔器械、导引系统、弯角骨水泥推进器、椎体成型球囊、弯角锥体成形球囊、脊柱内镜射频刀头、人工椎间盘、颈椎自稳融合器、胸腰椎自稳融合器、骨填充囊袋、金属支撑物(包含用于椎体成形系统的扩张矫形器和椎体支架)、纤维环缝合器、骨水泥(包含脊柱用骨水泥和关节用骨水泥)。包含增材制造技术(即3D打印)产品,定制化增材制造技术产品可自愿参加。
(二)人工晶体类相关耗材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晶体耗材(不包括硬性人工晶体、有晶体眼人工晶体,下同)、粘弹剂。人工晶体耗材须包含可与其配套使用的推注器。
(三)运动医学类相关耗材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带线锚钉、非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横穿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包含人工合成骨、异种骨、骨形成蛋白产品,不包括应用于颅颌面产品)。
三、维护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相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在“资质信息管理—注册证查看”栏目,查看本企业范围内医用耗材产品,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的产品须由维护企业在“资质信息管理—进口产品选证”栏目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选证操作,联采办审核后可查看。已完成选证的企业无需重复操作。
未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请企业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按要求在相关分类下申请医保编码,并按照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增补模板的格式要求,填写拟增补产品信息表,填写后发送至联采办邮箱(hclcb@tjmpc.cn),邮件主题请标明“骨科脊柱增补”或“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增补”字样。为确保信息维护工作顺利推进,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5月14日17时前完成国家医保编码申请并发送邮件。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5月15日。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5
电子邮箱:hclcb@tjmpc.cn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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